明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

    发布时间:2023-10-27 10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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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明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



    明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依法履行婚姻登记,具有以下职责:


    (一) 办理婚姻登记;

    (二)补发婚姻证;

    (三) 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;

    (四)撤销受胁迫的婚姻;

    (五)宣传婚姻法律法规,倡导文明婚俗。


    明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:杭国庆     

    联系电话:0550-8033563

    地址:明光市龙山路82号

     办公时间:8:00-12:00;14:30-17:3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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